2023年12月15日,恒宝股份(维权)有限公司(证券简称:恒宝股份,证券代码:002104)发布《关于收到<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>的公告》。(恒宝股份维权入口)
经查明,恒宝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江苏恒宝智能系统技术有限公司(简称恒宝智能,以下合称恒宝公司)自 2016 年 12月起从事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,即“特种通信物联网业务”。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,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,构成虚增营业收入,导致恒宝股份披露的 2017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,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处罚款。